



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這就是關鍵了,怎么續簽續簽金額怎么計算其實在2007年的《物權法》中,已經規定了房屋70年產權到期之后,自動續取。也就是說,國家不會贖回房屋,它自動劃分到房主的名義下。至于到期以后是*獲得還是收費獲得產權對此,上海一名房地產研究專家認為,如今房屋統一登記之后,這方面更加不會有太多問題,因為個人名下的不動產通過登記已經明確,接下來在產權到期后,是*獲得還是收費獲得產權,國家會根據當時的情況來決定,“收費的可能性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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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應該有個概念,土地是國有的,我們只具有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建房屋的這塊地是不屬于我們的,現在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產權,您在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子產權的截止日期。產權過了怎么辦?《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于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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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情況下交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具體來說,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房稅。什么情況下不交房產稅:外商*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征收房產稅。關于商住房:商住房50年產權,產權到期后,要給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具體怎么續期,不得而知,因為公寓這種形式的房子目前還沒有到期的。純住宅70年產權,繳納一定費用,到期后自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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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房產到期的方法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主進行補償。3、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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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七十年產權到期怎么辦: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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