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條件是什么?具體的轉讓步驟是什么?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就是其中的一種.在轉讓過程中出讓方和轉讓方要注意相關事項,例如未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就無法轉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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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出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通過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需具備以下條件:1全部繳納了土地有償使用費并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2按照有償使用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總額的25%以上;屬于成片開發的,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以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依法報有批準權的人民**審批.經批準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中的土地上繳國家和作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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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讓或承租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出讓,合同約定的條件; (二)土地使用權交易要在有形土地市場公開進行,并依法辦理土地登記; (三)受讓人和承租方未付清全部出讓金,租金的,不得為其發放土地使用證,未達到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開發條件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四)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五)劃撥用地建房后出租的,租金中所含土地應上繳國家; (六)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轉讓雙方應如實申報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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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讓或承租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出讓,合同約定的條件; (二)土地使用權交易要在有形土地市場公開進行,并依法辦理土地登記; (三)受讓人和承租方未付清全部出讓金,租金的,不得為其發放土地使用證,未達到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開發條件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四)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五)劃撥用地建房后出租的,租金中所含土地應上繳國家; (六)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轉讓雙方應如實申報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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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出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a)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b)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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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出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a)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b)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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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出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a)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b) 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以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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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讓或承租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出讓、*合同約定的條件; (二)土地使用權交易要在有形土地市場公開進行,并依法辦理土地登記; (三)受讓人和承租方未付清全部出讓金、租金的,不得為其發放土地使用證,未達到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開發條件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四)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五)劃撥用地建房后出租的,租金中所含土地*應上繳國家; (六)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轉讓雙方應如實申報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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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需具備以下條件: ①全部繳納了土地有償使用費并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②按照有償使用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總額的25%以上;屬于成片開發的,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以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依法報有批準權的人民**審批。經批準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中的土地*上繳國家和作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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