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所有權是沒有到期一說的,土地使用權有70年期限,但到現在為止還很少出現土地到期的情況,土地部門也不知道到時候怎么辦,估計還是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續期吧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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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產權的時間問題是很多商鋪*者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那么商鋪產權到期怎么辦呢,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是40年。滿了39年,也就是到期前一年,商鋪所有人要向國土部門申請續期,補交土地出讓金后繼續使用。如果不再續期,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的房屋。但是你不用擔心,中國房子的平均壽命是30年估計你不用等到50年,那房子已經拆了,拿賠償就行了。以上內容說了商鋪到期要怎么補辦,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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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3、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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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產權到期了怎么辦: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這個就不用煩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
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予以補償;
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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