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討論已久的北京限房價項目的銷售管理辦法終于向公眾揭開了神秘面紗。
5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該意見進一步強化了房子“住”的屬性,其中*引人關注的內容是:限房價項目可售住房銷售限價與評估價比值高于85%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按限價規定自行銷售;比值不高于85%的,則由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
北京限房價項目,又稱為限競房項目,其產生可以追溯到2016年9月,但在此之前,限房價項目的銷售規則一直沒有確定。如今隨著北京下發《通知》,相關規定浮出水面,業內聲音表示,《通知》的發布既保障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也保護了剛需和改善家庭用來自住的住房需求不受到*投機購房人的擠壓。
銷售規則被明確
回望2016年,北京樓市火熱異常。當時為了穩定樓市,北京“930新政”出臺,新政中規定,對報價明顯高于周邊在售項目價格和本項目前期成交價格且不接受指導的商品住房項目,屬于期房預售的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屬于現房銷售的暫不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隨后進入2017年,記者梳理發現,北京市土地招拍掛市場上開始頻繁出現“限房價、競地價”的限房價項目,然而其銷售規則始終沒有公開。
因此,這次《通知》一經發布就引發了不少業內討論?!锻ㄖ凡粌H公布了限房價項目的銷售規則,還提出要把限房價項目和共有產權房項目掛鉤。
《通知》規定,在限房價項目辦理施工許可后,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事務中心會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心,將會對該項目可售住房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而根據限房價項目可售住房在土地出讓時的銷售均價的限價與評估價之比不同,將按照以下兩種*進行銷售:
如果限房價項目的銷售限價與周邊市場價格評估價之比高于85%時,該限房價項目將由開發商直接作為商品房,面向有購房資格的家庭銷售;如果限房價項目的銷售限價與周邊市場價格評估價之比不高于85%,將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具備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均可申購。
舉例來說,如果某地塊在拍賣時規定限均價為5萬元/平米,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后,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事務中心會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心將對該項目可售住房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價。若評估價為5.5萬元/平米,5/5.5×=90.9%,即大于設定比例85%,該項目將按照商品房程序進行售賣。若評估價為6萬元/平米,5/6×=83.3%,小于設定比例85%,則該項目將會按照共有產權程序進行售賣。
為什么是85%的比值?
“上述類似的價格對比做法,有助于開發商真正夯實基礎,做過硬的產品,這也有助于共有產權市場上形成一批更為優質的項目,防范共有產權住房市場被架空的風險出現。”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規定的85%的比值在實施過程中并非是一成不變的。
嚴躍進分析,目前85%的設定比例是經過綜合考量和測算的,如果設定比例過高,收購項目過多,會對全市普通商品住房供應造成影響,不利于商品住房市場的穩定;如果設定比例過低,則不僅會存在較大的牟利空間,而且政府持有比例較高,也會影響剛需家庭的購房積極性。
因此,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對《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說,85%的比例設置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但未來這個比例是可以變化的,要根據政府的財力、政策的變化而變化。
據記者了解,限房價項目的銷售價格是在土地出讓時規定,但從土地出讓到住房上市銷售,即使房企開發周期較之前有所縮短,可通常還會有一年左右的時間,這期間整體的市場環境尤其是項目所在區域的市場環境,都會發生一些變化。如受一些政策規劃、地鐵規劃、商場布局等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靈活性的調整將實現政策的效果化。
轉性是為穩定房價
在業內人士看來,實際上限房價項目和共有產權住房都屬于保障性商品住房的范疇,都是這兩年政府淡化經濟適用房后的房源創新。那么,此次《通知》明確提出要將限價房轉性為共有產權房,所謂何意呢?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這是因為限房價項目的價格是在土拍時指定的,難以修改,而隨著這些項目陸續達到了預售條件,當限房價項目銷售價與周邊商品房價差較大時,便會存在較大的套利空間。
不僅如此,根據《通知》,如果周邊市場均價漲幅較大,其與限價房的價格差超過15%,則限價房將自動轉為共有產權房,如此一來政府就可以通過共有產權房的形式來保護剛需購房者在房價高企環境下的居住權益。反之,如果市場均價漲幅有限,其與限價房的價格差并未超過15%,這也表明市場價格較為穩定,屆時限價房將依然屬于商品房,同時將通過限售的調控政策,進一步穩定房產市場。
嚴躍進進一步分析稱,對于兩限房(限房價、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來說,未來的導向在于其積極和共有產權住房對接,也不排除會不斷加大轉變為共有產權的屬性。當然對于銷售對象來說,未來若是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那么認購的群體會增加,因為共有產權住房套現的可能性是比較小的。
因此,此次《通知》中轉性的規定,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積極推進共有產權住房市場的改革,所以將來勢必會形成較多的共有產權住房,這是大趨勢。當然,共有產權住房天然具有降低房價的功能,即其本身就可以通過不完全產權的交易,適當控制房價,所以這次轉性的規定其實是利好降低房價的。
限度保證“住房不炒”
據記者了解,2017年至今的土地市場中,所有住宅地塊僅有共有產權地塊和限價房地塊兩種類型。這也就意味著,未來這些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時,要么市場穩定,限價房可以發揮起真正“限價”的作用;要么房價上漲,該項目轉為共有產權房,保障剛需能夠享有共有產權房帶來的較低購房門檻福利。
趙秀池認為,該《通知》增加了共有產權房的供給,有利于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為共有產權房置業者只需要繳納自己持有比例的房價款,卻得到了全部住房的使用權,這將使置業者有更多的獲得感。
而且根據《通知》要求,銷售均價的限價與評估價之比的比值低于85%的設定比例時,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北京市保障房中心收購限房價項目時,應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收購協議,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并應在購房合同開始網簽之日起十個月內向開發建設單位付清全部收購款。
比值不高于設定比例的,由開發建設單位面向具備本市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進行銷售,所售住房為商品房,但應取得分戶不動產登記證書或契稅完稅憑證后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
從這些信息中看,趙秀池認為,對房企而言,房價倒掛比例超過15%由政府收購,10個月付清房款,將加速房企的*回籠速度;但當房價倒掛比例低于15%,限房價項目仍然為商品房,5年不許上市,這又將減少住房的流動性,將限度地打擊炒房行為,讓住房回歸居住功能。
那么,將來受《通知》影響而需要進行轉性的限房價項目多嗎?從記者采訪到的信息來看,可能未來僅有少量項目將受到影響。
對此,中國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進一步表示:“如果按照85%的比例來計算,目前已推出的限價房地塊中應該有80%以上的項目不會被收購轉變成共有產權房,目前的限價房地塊的價格與市場的評估價之間的比值,基本上是高于85%的。”(中國產經新聞20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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